蔡甸区惠企政策平台

武汉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标准

有效期:2028年11月30日

适用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政策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武汉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发改规【2023】2号)

兑现类型

|线下办理|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公开申报。市发改委发布年度项目征集指南,明确支持范围、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各区(开发区、功能区,下同)发改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年度专项资金申报。 2.项目初审。各区发改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后,正式行文报送市发改委。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是否符合本专项规定的资金投向、建设进度是否达到要求、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是否存在重复安排投资、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3.评估论证。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经济技术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是否经济可行、投资是否合理、配套资金和建设内容是否落实、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否可能增加地方债务负担等,并出具项目评估论证报告。 4.网站公示。市发改委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城市和各区工作建设任务、资金需求评估情况、上年度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督导情况等,确定拟支持项目清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5.集中支付。公示无异议,市发改委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6.绩效评价。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书面报市财政局。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受理/咨询部门

区行政审批局

办理地点

区发改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康:8499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