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惠企政策平台

阶段性降失业保险费率

支持标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

"1.享受对象:参保企业; 2.享受条件:企业正常按月足额缴纳社保; 3.享受标准:失业保险费按1%(降低前为3%),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政策依据

《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

兑现类型

|免申即享|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免申即享:企业在申请缴纳社保费时,系统根据企业信息自动按降低后的费率生成缴费单据。

受理/咨询部门

区行政审批局

办理地点

区人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亮 696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