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标准
2025年4月
适用对象
从事蔬菜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依据
武汉2024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现场培训会工作方案、蔡甸区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兑现类型
|线下办理|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建设主体自主按规定准备申请资料,经项目所在街道(乡镇)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并附材料: 2.项目评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项目评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踏勘),评选出项目建设主体并公示。 3.项目下达。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建设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自主选择具有设施生产、经营、安装等相关资质的设施大棚生产(安装)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执行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区直相关部门、项目所在街道(乡镇)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检查设施大棚外形尺寸、材质、安装和性能是否达标。 5.项目验收。建设主体、施工方完善验收资料,由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所在街道(乡镇)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专业机构按照建设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开展区级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存档。建设材料、技术参数不符合建设技术规范的项目,视为验收不合格。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稽查,对稽查指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主体不予拨付奖补资金。市稽查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对验收合格、完成稽查问题整改的建设主体,按照验收确定的建设面积和奖补标准拨付市区奖补资金。"
受理/咨询部门
区行政审批局
办理地点
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立军 1300718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