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惠企政策平台

支持繁荣演出市场,打造“演艺之都”

支持标准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

"1.在汉新建演出票务经营和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营企业或机构; 2.符合演出管理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演出内容健康向上、招徕外地观众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大型演艺活动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场售票1200人以上的演艺活动(含大型演唱会、音乐节),且外地观众占比50%以上; 3.反映武汉历史文化和民俗特色,艺术水准高,全年演出时间超过180天、年接待人数15万人次以上、演出团队规模100人以上的 4.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实景旅游演艺项目; 5.纳入国家旅游演艺精品名录的演出项目; 6.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门票收入维持运营、300座位(含300座位)以内的小剧场和演职人员人数不少于10人(演员不少于5人)的,同时满足全年演出场次超过100场、演出时长超过150小时、观众人次达到1万人次以上条件的社会演出团体; 7.在游船上组织开展地方文化演出活动的,每场演出演职人员人数在10人以内的(含10人)、10至20人的和20人以上的(含20人)的武汉长江夜游的经营单位; 8.文化演出场馆数量在5至10个(含10个)和10个以上的脱口秀、相声、小品、戏曲、戏剧、舞蹈音乐、沉浸式演出等相对集中的文化演出集聚区运营管理单位。"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奖补政策的通知 武文旅规〔2025〕1号"

兑现类型

|线下办理|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参照武汉市文旅局即将出台的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奖补政策申报指南办理

受理/咨询部门

区行政审批局

办理地点

区文旅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森林 84940951